恩市语办文[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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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
评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让各迎评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以确保我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通过,根据《恩施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恩市政办发〔2007〕62号),特将迎评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 普通话培训测试
1.按照《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及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恩市人 [2007]68号)要求,尚未进行培训测试的单位应在市语委办的统一组织下完成培训测试工作。
责任单位:尚未参加培训与测试的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时间要求:5月底前。
2.完成对各单位培训测试人数统计汇总工作,测算出各单位的培训率、测试率,并对各单位培训测试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市语委办。
时间要求:6月中旬。
3.整理完善市级及各单位培训测试相关迎检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市语委办、各单位。
时间要求:6月下旬。
二、 制度建设
1.根据评估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一法两办法”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各单位。
时间要求:5月底前。
2.加强语言文字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语言文字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规章。
责任单位:各单位。
时间要求:5月底前。
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时间要求:5月底前。
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和考核的条件之一,并予以实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时间要求:5月底前。
5.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时间要求: 5月底前印发有关文件。
6.对灯箱广告、文印商家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
时间要求:5月底印发相关文件,组织相关培训和检查。
三、 创建示范校
迎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评估。
责任单位:推荐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单位。
时间要求:6月。
四、 创建示范街
1.印发《关于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要求:5月上旬。
2.街道用字调查、整改。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语委办、城区三办、红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要求:6月。
3.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语委办、城区三办、红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要求:7月上旬。
五、 推普周活动
1.在第十一届推普周期间,在单位内开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栏,自办墙报,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推普宣传画。
责任单位:各单位。
时间要求:9月上旬。
2.开展推广普通话万人签名、宣传咨询活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语委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相关学校。
时间要求:9月中旬。
3.开展以歌颂改革开放三十年为主题的朗诵大赛或其它活动。
责任单位:各单位
时间要求:九月中旬。
六、 档案建设
1.印发加强档案建设的通知。
责任单位:恩施市语委办。
时间要求:7月上旬。
2.在四大重点领域各指导一个档案建设样板单位。
责任单位:恩施市语委办、四大重点领域各主管部门。
时间要求:7月中旬。
3.召开档案建设现场培训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语委办。
时间要求:7月下旬。
4.各单位按要求完成档案建设并接受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语委办及语委会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8月底。
七、 宣传氛围营造
1.各迎评单位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本单位迎评工作。
2.置放、悬挂宣传桌牌、墙牌。
宣传内容:“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
数量要求:桌牌每个办公室1块、每个会议室1至2块;墙牌每层楼1套、每个会议室1套。(全市统一规格,各单位自行购置,要求8月下旬落实到位)。
3.设置固定性宣传牌
(1)大幅固定性宣传牌设置地点: 舞阳坝人行天桥,施州大道、航空大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语委办。
(2)有关单位固定性宣传牌设置地点:各迎评重点单位及城区大中小学校醒目位置。
时间要求:9月30日以前完成。
4.在公共汽车站及公交车或出租车设置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时间要求:9月30日以前完成。
5.制作宣传展板。
宣传内容:主要反映各单位近两年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及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展板各单位自行制作,规格由州语委办统一确定(1.2米×1.8 米 )。
责任单位:各单位。
时间要求:9月30日前。
6.制作宣传条幅。
宣传要求:迎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检单位及沿施州大道、航空大道、舞阳大道临街各单位自行制作悬挂1至2条条幅。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10月 10 日以前。
7.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单位。
责任单位:恩施市语委办。
时间要求:5月中旬。
八、 综合试评
1.8月上旬制定试评方案。
2.8月中下旬对各单位进行试评。
3.9月份各单位根据试评的情况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恩施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语委办。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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